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通河县水务局通水发88号文件批复,并列入2024年国家建设计划。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通河县境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有:规划灌区新扩建渠道2条,总长度16.79km,其中,西一干渠为扩建渠道,其长度为7.61km,渠道断面型式为梯形断面,采用预制混混土板衬砌,衬砌长度7.61km;西二干渠为新建渠道,其长度为9.18km,渠道断面型式为现浇矩形槽,矩形槽长度9.18km。本次规划建筑物59座,其中进水闸2座,分水闸25座,节制闸1座,桥6座,过路涵12座,渠下涵13座。其中维修9座,利用6座,其他建筑物均为新建。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共计 240日历天;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招标控制价:216万元。
2.8本项目不分标段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2023年12月-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在监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6 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通河县水务局通水发88号文件批复,并列入2024年国家建设计划。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通河县境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有:规划灌区新扩建渠道2条,总长度16.79km,其中,西一干渠为扩建渠道,其长度为7.61km,渠道断面型式为梯形断面,采用预制混混土板衬砌,衬砌长度7.61km;西二干渠为新建渠道,其长度为9.18km,渠道断面型式为现浇矩形槽,矩形槽长度9.18km。本次规划建筑物59座,其中进水闸2座,分水闸25座,节制闸1座,桥6座,过路涵12座,渠下涵13座。其中维修9座,利用6座,其他建筑物均为新建。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共计 240日历天;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东部提水灌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招标控制价:216万元。
2.8本项目不分标段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2023年12月-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在监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6 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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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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