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光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东光县辖区内。(3)建设内容:东光县 2024 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的工程分类主要有渠道工程、闸涵工程、泵站(扬水点)工程、农桥工程、坑塘工程。项目区内渠道治理长度 14.16km;新建水闸7座、改建水闸4座、维修水闸1座;改建过水涵洞11座、桥梁1座;新建泵站3座、新建扬水点1座;坑塘整治1座;坑塘引水闸1座;连通涵5条。(4)工程质量:合格(5)标段划分:无。(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本工程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响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委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得少于8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其中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水土保持专业至少各1名)。
3.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委采取盲抽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本项目招标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文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7 09:00至2024-03-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27 09:0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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