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新区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101号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AZ0042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AZ0042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m²,地下建筑面积约6.4万m²。规划设置床位800张。地上部分主要包含门急诊医技楼、1#病房楼、2#病房楼(平疫结合)、体检保健行政教学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站、高压氧舱等建筑单体;地下部分主要包含机动车库(含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2.7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不超过1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起计算,完工日期以四方(买方、卖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位置
2.10招标范围: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括医用液氧站、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包括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口腔科负压及空气系统、配套设备系统(包括医疗设备带、医用气体终端、电源插座、床头灯等)、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医用输液轨、隔帘轨系统等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其他(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许可范围应包含“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④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医用气体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项目内容须同时包含医用中心供氧和中心吸引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3.1.3 财务要求: /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7日00:00至2024年03月28日10:00。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新区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101号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AZ0042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AZ0042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m²,地下建筑面积约6.4万m²。规划设置床位800张。地上部分主要包含门急诊医技楼、1#病房楼、2#病房楼(平疫结合)、体检保健行政教学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站、高压氧舱等建筑单体;地下部分主要包含机动车库(含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2.7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不超过1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起计算,完工日期以四方(买方、卖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位置
2.10招标范围: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括医用液氧站、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包括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口腔科负压及空气系统、配套设备系统(包括医疗设备带、医用气体终端、电源插座、床头灯等)、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医用输液轨、隔帘轨系统等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其他(工程货物)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许可范围应包含“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④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医用气体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项目内容须同时包含医用中心供氧和中心吸引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3.1.3 财务要求: /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7日00:00至2024年03月28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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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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