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园区环保设施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 40 万元,采购人期望值为磋商控制价*95%,投标人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采购范围: 公共罐区一期油气回收装置(共七套)、危废间、雨水及污水分析小屋等相关设施现场需安装摄像头22台。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具备安全员B证,提供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1.1项目名称: 园区环保设施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 40 万元,采购人期望值为磋商控制价*95%,投标人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超过期望值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采购范围: 公共罐区一期油气回收装置(共七套)、危废间、雨水及污水分析小屋等相关设施现场需安装摄像头22台。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具备安全员B证,提供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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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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