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旧埭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12-330482-04-01-41330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村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新埭镇旧埭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埭镇旧埭村。
2.2工程规模:旧埭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分为:1、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雨水管D300、D400、D5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共约1687米,新建检查井共83座,雨水口93座;新建
污水管dn225PE管共约1248米,检查井72座,PVC预留管及新旧管连接;新建混凝土路面道路约75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34个共约526平方米等,总投资金额约为398万元。2.室外通讯管道安装,投资金额约为50万元。3.自来水管道安装,DN150球墨铸铁管100米,DN50钢塑管2700米,DN20钢塑管132米,400*600水表箱132套,计划投资金额约为7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约82万元,整个项目总投资约为600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新建雨水管D300、D400、D5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共约1687米,新建检查井共83座,雨水口93座;新建污水管dn225PE管共约1248米,检查井72座,PVC预留管及新旧管连接;新建混凝土路面道路约75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34个共约526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要求:90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396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人须提供单位50人及以上连续缴费达到近三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端下载的加盖电子印章证明。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 3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
本招标项目 旧埭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12-330482-04-01-41330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村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新埭镇旧埭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埭镇旧埭村。
2.2工程规模:旧埭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分为:1、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雨水管D300、D400、D5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共约1687米,新建检查井共83座,雨水口93座;新建
污水管dn225PE管共约1248米,检查井72座,PVC预留管及新旧管连接;新建混凝土路面道路约75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34个共约526平方米等,总投资金额约为398万元。2.室外通讯管道安装,投资金额约为50万元。3.自来水管道安装,DN150球墨铸铁管100米,DN50钢塑管2700米,DN20钢塑管132米,400*600水表箱132套,计划投资金额约为7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约82万元,整个项目总投资约为600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新建雨水管D300、D400、D5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共约1687米,新建检查井共83座,雨水口93座;新建污水管dn225PE管共约1248米,检查井72座,PVC预留管及新旧管连接;新建混凝土路面道路约75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34个共约526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要求:90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396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人须提供单位50人及以上连续缴费达到近三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端下载的加盖电子印章证明。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 3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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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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