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修订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SJJS202402280010)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修订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一、咨询服务内容:协助公司完成以下预案的修编:1、《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综合预案》、《各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2、自然灾害预案:《地震灾害预案》、《汛涝灾害预案》;3、公共安全事件预案:《职业危害事件预案》;4、社会安全事件预案:《恐怖袭击事件预案》。
二、工作要求1、《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的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要求进行修编,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帮助公司完成专家评审、备案、发布等工作。2、其它预案的修编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并达到备案标准。
三、完成时限4月26日前完成预案的初稿,5月25前,完成预案的专家评审、备案、发布工作。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SJJS202402280010-01)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修订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SJJS202402280010-01)天津市陕津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修订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4.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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