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全市两级法院的电子卷宗目录编制服务操作,各环节主要工作内容为:
(1)、任务分派:对系统中的任务,根据每个人的进度情况进行指定分派任务,合理安排人员工作量,保证人员工作负荷。将异常任务指派给应急岗人员,及时和任务指派法院对接,快速响应处理。
(2)、标注编目:按照标注编目的统一规范,对系统自动分派或是由任务分派组手动指派的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编目,并和电子卷宗原始数据的目录信息进行对比,保证电子卷宗原始数据和标注编目的名称一致,若有差异,进行人工手动修改。
(3)、编目质检:系统中已经完成标注编目的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质检操作,确定材料属性、归目是否正确,对标注编目有误的数据进行手动修改,确保准确率。
由招标人提供集中编目系统,系统须基于目前的材料收转系统,完成集中编目任务的自动(手工)分派、集中编目、编目统计等功能,实现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
1.2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322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约21个月,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2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在100万及以上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 03月06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年 03月1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全市两级法院的电子卷宗目录编制服务操作,各环节主要工作内容为:
(1)、任务分派:对系统中的任务,根据每个人的进度情况进行指定分派任务,合理安排人员工作量,保证人员工作负荷。将异常任务指派给应急岗人员,及时和任务指派法院对接,快速响应处理。
(2)、标注编目:按照标注编目的统一规范,对系统自动分派或是由任务分派组手动指派的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标注编目,并和电子卷宗原始数据的目录信息进行对比,保证电子卷宗原始数据和标注编目的名称一致,若有差异,进行人工手动修改。
(3)、编目质检:系统中已经完成标注编目的电子卷宗原始数据进行质检操作,确定材料属性、归目是否正确,对标注编目有误的数据进行手动修改,确保准确率。
由招标人提供集中编目系统,系统须基于目前的材料收转系统,完成集中编目任务的自动(手工)分派、集中编目、编目统计等功能,实现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
1.2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322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约21个月,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
结算分档(万页) |
采购限价(元/页) |
权重(%) |
市法院集中编目服务项目操作环节业务外包 |
月均业务量≤67 |
0.143 |
90% |
月均业务量量>67 |
0.120 |
10% |
|
注:本项目根据结算周期内月均业务量,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进行结算。结算周期内中标人月均业务量大67万页的前提下,超出部分按0.120元/页结算。例:中标人月均业务量为70万页,则月结算费用为:67万页*0.143元+3万页*0.120元,结算费用=月结算费用*月数。 |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2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在100万及以上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 03月06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年 03月1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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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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