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高聚烯烃乳液采购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廊坊开发区中油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科新公司α-烯烃共聚物项目的生产执行计划,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聚烯烃乳液的采购,用于生产α-烯烃共聚物。预计采购量最低为600吨。
招标范围:高聚烯烃乳液,入围3家(采购量分别为60%,30%和10%);
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开发区金源道10号;
交货期:2024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分批次交货;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境内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的单位;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如果2023年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4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闪点(闭口),℃≥55(检测标准/设备:GB/T 261-2021)
3.7.2 粒径D90,μm≤350(检测标准/设备:激光粒度仪)
3.7.3 配置成品减阻率,%≥56;(检测标准:SY/T 6578-2016)
3.8 特性指标要求:高聚烯烃乳液配置成品减阻率为使用性能指标,高聚烯烃乳液仅为招标人生产α-烯烃共聚物的其中一种原料,因此属于特性指标。受生产条件及技术保密要求限制,只能由招标人按照行业检测标准自行配置成品并检测或由招标人配置成品后送第三方检测。因此,需投标人提前邮寄产品样品1升,用于招标人进行性能测试,作为高聚烯烃乳液技术标的评标依据之一;为保证公平公正,各投标人邮寄样品时不得写明投标人名称,只能标注产品编号或产品型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人需将对应样品的标注产品编号或产品型号写入投标文件,以方便核验;样品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19日,收货人:刘洋,联系电话:19931310365,收货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开发区金源道10号);
3.9 投标人需保证每月至少100吨高聚烯烃乳液的产能供应;
3.10在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11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6日8:00:00至 2024年3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本高聚烯烃乳液采购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廊坊开发区中油科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科新公司α-烯烃共聚物项目的生产执行计划,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聚烯烃乳液的采购,用于生产α-烯烃共聚物。预计采购量最低为600吨。
招标范围:高聚烯烃乳液,入围3家(采购量分别为60%,30%和10%);
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开发区金源道10号;
交货期:2024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分批次交货;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境内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的单位;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成立日期晚于要求年份的,从成立年起计算。如果2023年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4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闪点(闭口),℃≥55(检测标准/设备:GB/T 261-2021)
3.7.2 粒径D90,μm≤350(检测标准/设备:激光粒度仪)
3.7.3 配置成品减阻率,%≥56;(检测标准:SY/T 6578-2016)
3.8 特性指标要求:高聚烯烃乳液配置成品减阻率为使用性能指标,高聚烯烃乳液仅为招标人生产α-烯烃共聚物的其中一种原料,因此属于特性指标。受生产条件及技术保密要求限制,只能由招标人按照行业检测标准自行配置成品并检测或由招标人配置成品后送第三方检测。因此,需投标人提前邮寄产品样品1升,用于招标人进行性能测试,作为高聚烯烃乳液技术标的评标依据之一;为保证公平公正,各投标人邮寄样品时不得写明投标人名称,只能标注产品编号或产品型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人需将对应样品的标注产品编号或产品型号写入投标文件,以方便核验;样品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19日,收货人:刘洋,联系电话:19931310365,收货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开发区金源道10号);
3.9 投标人需保证每月至少100吨高聚烯烃乳液的产能供应;
3.10在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11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6日8:00:00至 2024年3月1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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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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