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JSZC
2.项目名称:松陵城区河道保洁作业服务
3.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佰捌拾捌万元整(¥:5880000.00)
4.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进驻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以实际为准)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成交方考核达到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续签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成交方。
5.服务地点:松陵城区河道,采购方指定地点。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管辖河道范围内水域及边坡进行日常长效管护作业服务(包括不限于水面及边坡的垃圾清理;河岸边枯萎、杂乱的芦苇蒿草等收割打捞清运;水葫芦、水草、福寿螺及杂物等清理整治;蓝藻及油污的打捞清理及打捞船的运行维护工作等)。标段水域内蓝藻拦截网修理。妥善清运河道保洁作业产生的垃圾、水草等,不得随意丢弃或填埋。如遇日常河道保洁作业效果达不到考核要求或水草、蓝藻大面积爆发等特殊情况,中标人则应按需自行增加船只和作业服务人员数量,满足项目作业考核要求。
6.2服务量清单:
注:以上各标为最低水面保洁作业人员配置要求,各投标人不得低于此人员数量配备,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可根据各标段实际情况,自行增加人员配备,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增加的人员数量,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本项目全年全天候长效保洁,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
7.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三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招标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投标资格,同时该标段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法由高到低推选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预中标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招标编号:JSZC
2.项目名称:松陵城区河道保洁作业服务
3.项目预算:人民币伍佰捌拾捌万元整(¥:5880000.00)
标段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一 |
松陵城区河道保洁作业服务一标段 |
205 |
二 |
松陵城区河道保洁作业服务二标段 |
154 |
三 |
松陵城区河道保洁作业服务三标段 |
229 |
合计 |
588 |
4.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进驻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以实际为准)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成交方考核达到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续签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成交方。
5.服务地点:松陵城区河道,采购方指定地点。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管辖河道范围内水域及边坡进行日常长效管护作业服务(包括不限于水面及边坡的垃圾清理;河岸边枯萎、杂乱的芦苇蒿草等收割打捞清运;水葫芦、水草、福寿螺及杂物等清理整治;蓝藻及油污的打捞清理及打捞船的运行维护工作等)。标段水域内蓝藻拦截网修理。妥善清运河道保洁作业产生的垃圾、水草等,不得随意丢弃或填埋。如遇日常河道保洁作业效果达不到考核要求或水草、蓝藻大面积爆发等特殊情况,中标人则应按需自行增加船只和作业服务人员数量,满足项目作业考核要求。
6.2服务量清单:
松陵城区河道保洁作业服务总体要求 |
|||||
标段号 |
水面保洁作业人员最低当班人数(不含现场管理人员) |
采购方已有船只数 |
作业船只最少配备数 |
日产垃圾 |
管护作业效果 |
松陵城区河道管护作业服务一标段 |
24 |
20(15电、5手) |
24(15电、9手) |
垃圾按规定收集、分类、自行清运 |
全天达到管护作业考核要求,7:30前完成首轮河道保洁 |
松陵城区河道管护作业服务二标段 |
18 |
25(7电、18手) |
25(7电、18手) |
||
松陵城区河道管护作业服务三标段 |
27 |
20(5电、15手) |
29(12电、17 手) |
||
合计 |
69 |
65(27电,38手) |
78(34电,44手) |
|
|
各标段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作业船只必须满足实际作业工作需求。如有特殊情况应服从采购方安排,各标段并提供不少于8名的应急人员(人员名单每月报采购方)。 此外,新增电动保洁船规格要求:长5米左右玻璃钢船,船体厚度不小于1.5厘米。手动保洁船规格要求:长4.5米左右玻璃钢船、船体厚度不小于1.5厘米。如有特殊情况应服从采购方安排。 |
注:以上各标为最低水面保洁作业人员配置要求,各投标人不得低于此人员数量配备,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可根据各标段实际情况,自行增加人员配备,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增加的人员数量,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本项目全年全天候长效保洁,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所有工作人员的值休、轮休、法定假日休息以及岗位顶班、日常机动人员的配备,以上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
7.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三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招标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投标资格,同时该标段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法由高到低推选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预中标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