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县中心公墓灾后修复项目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中心公墓灾后修复项目概算批复》(隆行审审批【2023】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慈善协会 ,建设资金来自捐赠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阳县慈善协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饶阳县中心公墓灾后修复项目;项目编号:HBBEHZ【2023】045-ZB-01;建设地点:饶阳县东留吾村东5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饶阳县中心公墓墓地内700个水毁墓穴修复,800个墓穴清淤,围墙180米修复;计划工期:3个月;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6 00:00 至 2024-03-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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