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招标控制价:95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216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0月31日。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阶段。(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建设内容:(一)田块整治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输配电工程。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1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至少连续6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14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任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5.1联合体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招标控制价:95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216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0月31日。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阶段。(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建设内容:(一)田块整治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输配电工程。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1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至少连续6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14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任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5.1联合体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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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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