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国际广场高端商务(五星级) 酒店改扩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1-420503-04-01-327581。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发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58号。
建设规模:拟对宜昌国际广场商业写字楼部分楼层按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4019.10平方米,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酒店含总统套房、高档商务套房、行政套房等约300间,包含商务中心、中西餐饮以及室内恒温泳池等配套功能配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方案设计至资料移交为止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
2.2.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优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优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包含不限于国际广场高端商务(五星级)酒店项目室内装饰硬装、软装、室内艺术品、室内灯光、二次机电(给排水、强电、暖通、弱电智能化)、厨洗、室内外标识、建筑声学、视听影音设计。设计人须配合特定分包的专项设计如二次机电等相关工作以及须设备厂家深化设计的配合工作,并进行技术把关,确保达到业主需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确保方案、施工图通过审批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含设计变更)。
2.2.2施工部分: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软装、硬装)、配套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电梯、智能化等安装工程、购置设施设备等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75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46900.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创优要求: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2.5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施工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如存在资质延续或换证期间,可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查询截图(截图中发证有效期为有效期内)
3.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资审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参与申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得分的高低进行最终排序,当得分相同时,以诚信分高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排序在前,当诚信分也相同时,则末位并列排名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均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国际广场高端商务(五星级) 酒店改扩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1-420503-04-01-327581。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发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58号。
建设规模:拟对宜昌国际广场商业写字楼部分楼层按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4019.10平方米,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酒店含总统套房、高档商务套房、行政套房等约300间,包含商务中心、中西餐饮以及室内恒温泳池等配套功能配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方案设计至资料移交为止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
2.2.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优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优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包含不限于国际广场高端商务(五星级)酒店项目室内装饰硬装、软装、室内艺术品、室内灯光、二次机电(给排水、强电、暖通、弱电智能化)、厨洗、室内外标识、建筑声学、视听影音设计。设计人须配合特定分包的专项设计如二次机电等相关工作以及须设备厂家深化设计的配合工作,并进行技术把关,确保达到业主需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确保方案、施工图通过审批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含设计变更)。
2.2.2施工部分: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软装、硬装)、配套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电梯、智能化等安装工程、购置设施设备等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75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46900.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创优要求: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2.5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施工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如存在资质延续或换证期间,可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查询截图(截图中发证有效期为有效期内)
3.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资审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参与申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室内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得分的高低进行最终排序,当得分相同时,以诚信分高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排序在前,当诚信分也相同时,则末位并列排名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均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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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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