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2024年度税务顾问服务(二次)
1.2采购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需完成集团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税收风险防控,合理进行税收筹划,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成本,拟选定税务服务单位,出具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并提供税务咨询等相关服务。
1.6预算金额:5万元/年
1.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1.8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选定税务服务单位,按照鉴证报告的规范要求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并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提供税务顾问服务等。
2.2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服务期共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单位服务满一年,采购人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因本项目有新的安排,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2.3服务地点:宿州市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惩戒记录,自行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并提供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税务师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自2023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人员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每日
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把相关资料:
1.1采购项目名称: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2024年度税务顾问服务(二次)
1.2采购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需完成集团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税收风险防控,合理进行税收筹划,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纳税成本,拟选定税务服务单位,出具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并提供税务咨询等相关服务。
1.6预算金额:5万元/年
1.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1.8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选定税务服务单位,按照鉴证报告的规范要求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并协助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提供税务顾问服务等。
2.2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服务期共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单位服务满一年,采购人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因本项目有新的安排,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2.3服务地点:宿州市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惩戒记录,自行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并提供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税务师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自2023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人员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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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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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