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济清盛远富美路A2地块项目所需的全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投标人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拌合、出厂检验试验、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 300
2 商品混凝土 C20 ㎥ 16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 17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 10000
5 商品混凝土 C35 ㎥ 8000
6 商品混凝土 C40 ㎥ 2900
7 商品混凝土 C45 ㎥ 500
合计 25000
3交货时间:2024年04月至工程完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山东济清盛远富美路A2地块项目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报价人需无条件满足。
5.质量要求:
5.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14902-2012) 《预拌混
凝土》的要求,强度试验结果评定符合GB/T50107-2010和GB50204-2002《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规范》的规定。
5.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及《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 352-2006)的要求。
混凝土中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石子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
甲方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5.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
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
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
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4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支付方式: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兑付期限6个月,采购人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等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3)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提供本次采购其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的商混检验报告即可)。
1.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需提供搅拌站至项目现场的高德地图导航线路截图,不排除施工方现场实测验证。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相应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显示总金额或数量,须提供该项合同总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其他文件资料)。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5供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且未被股份公司或子企业列入黑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9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3月25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济清盛远富美路A2地块项目所需的全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投标人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拌合、出厂检验试验、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 300
2 商品混凝土 C20 ㎥ 1600
3 商品混凝土 C25 ㎥ 17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 10000
5 商品混凝土 C35 ㎥ 8000
6 商品混凝土 C40 ㎥ 2900
7 商品混凝土 C45 ㎥ 500
合计 25000
3交货时间:2024年04月至工程完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山东济清盛远富美路A2地块项目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报价人需无条件满足。
5.质量要求:
5.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 14902-2012) 《预拌混
凝土》的要求,强度试验结果评定符合GB/T50107-2010和GB50204-2002《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规范》的规定。
5.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及《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 352-2006)的要求。
混凝土中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石子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
甲方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5.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
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
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
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4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支付方式: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兑付期限6个月,采购人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1)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等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3)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提供本次采购其中任意一种规格型号的商混检验报告即可)。
1.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需提供搅拌站至项目现场的高德地图导航线路截图,不排除施工方现场实测验证。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相应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注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显示总金额或数量,须提供该项合同总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其他文件资料)。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5供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且未被股份公司或子企业列入黑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9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3月25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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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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