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石子河上游壶关县段河道岸坡生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子河上游壶关县段河道岸坡生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壶关县发展改革 和科学技术局以壶发科审发【2023】51号、【2023】8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为壶关县水利局(石子河上游壶关县段河道岸坡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 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子河上游壶关县段河道岸坡生态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壶关县龙泉镇、集店镇 2.3计划工期:18个月 2.4建设规模:项目整体沿石子河、龙丽河两岸带状布置,生态缓冲带建设 范围为岸坡坡顶边线向外围扩展15m范围以及原河道治理范围至岸坡坡脚,沿生 态缓冲带设置围网。两岸岸坡进行生态治理,根据不同岸坡现状特征分别采取 不同的工程措施予以治理,减少面源污染,预防水土流失。 本项目石子河治理起点为庄头水库,终点为石子河壶关县县界,石子河河道 中心线长度8.8km,支流龙丽河治理起点为龙丽河水库溢洪道末端,终点为石子 河汇入口,龙丽河中心线长度2.35km。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两岸设置生态缓冲 带及岸坡生态治理,以此降低面源污染及水土流失对石子河水质的影响,从根 源上提升河道水质。 2.5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按四个标段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第一标段:龙丽河:K0+000-K0+900+边坡支护 第二标段:龙丽河:K0+900-龙丽河治理终点 第三标段:石子河:石子河治理起点-p+900 第四标段:石子河:p+900-石子河治理终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法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 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 3.2信誉要求:“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 图(须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分类监管”栏中“黑名单”截图;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 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办理CA证书后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26日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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