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北起石化四道,南至石化九路,新建道路约2.58千米,红线宽26米(机动车道15米,人非共板各5.5米),同步实施排水、照明、交安等配套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3263.240835万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本次招标范围:徐圩新区石化七路一标(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新建工程,北起石化四道,南至石化九路,道路全长2.58千米,红线宽26米(机动车道15米,人非共板各5.5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机动车道路面基层及面层施工、人非共板、(石化四道—石化五道)路灯、箱变、交安、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工程内容、工程时间等),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4.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0时30分。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北起石化四道,南至石化九路,新建道路约2.58千米,红线宽26米(机动车道15米,人非共板各5.5米),同步实施排水、照明、交安等配套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3263.240835万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本次招标范围:徐圩新区石化七路一标(石化四道—石化九路)新建工程,北起石化四道,南至石化九路,道路全长2.58千米,红线宽26米(机动车道15米,人非共板各5.5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机动车道路面基层及面层施工、人非共板、(石化四道—石化五道)路灯、箱变、交安、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工程内容、工程时间等),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7.4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4.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0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