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河道治理项目已由内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309-411325-04-01-8253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乡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河道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00085003814001
2.3建设地点:内乡县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概况:治理范围为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桩号0-110~3+372)河道,治理总长度3.482km,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填筑、岸坡护砌、新建排水管涵、重建建跨河生产桥及防汛管理道路等建设内容。其中,河道疏浚长度 3.372km,堤防填筑长度3.622km(新建073km、加固2892km),岸坡防护长度6679km(左岸3.372km、右岸3.307km),建筑物修建15座(跨河生产桥2座、支沟桥1座,穿堤排水管涵12座),右岸防汛管理道路修建长度2.035km。
2.6工期:2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河道治理项目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信誉要求
(1)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2)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3.1.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5、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河道治理项目已由内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309-411325-04-01-8253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乡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河道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00085003814001
2.3建设地点:内乡县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概况:治理范围为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桩号0-110~3+372)河道,治理总长度3.482km,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填筑、岸坡护砌、新建排水管涵、重建建跨河生产桥及防汛管理道路等建设内容。其中,河道疏浚长度 3.372km,堤防填筑长度3.622km(新建073km、加固2892km),岸坡防护长度6679km(左岸3.372km、右岸3.307km),建筑物修建15座(跨河生产桥2座、支沟桥1座,穿堤排水管涵12座),右岸防汛管理道路修建长度2.035km。
2.6工期:2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内乡县丹水河柴赵岗至薄营村段河道治理项目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信誉要求
(1)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2)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3.1.6、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5、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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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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