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四电2标项目第三批
二次自购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TYDTYHX-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联合体施工总承包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 1 号线 SGSD-102 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太原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2.2工程概况
太原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四电2标项目正线线路全长约18.101正线公里,包含大南门站(不含)至马练营车辆段(不含)、西山停车场、运营控制中心的四电工程,中心街东主变电所及外电源工程,中标合同金额42593万元,合同工期1036天。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通信、信号、电力、接触网、变电、综合监控、防灾、中心街东主变电所等工程。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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