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城县建国镇霍庄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组字1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建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县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故城县建国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故城县建国镇霍庄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分由一环线(环村提升改造工程)、两场馆(冀南“四.二九”纪念馆建设工程、冀南“四.二九”烈士陵园提升工程)、五节点(村标广场建设、林荫广场提升改造、革命英雄纪念园建设、纪念馆及游园建设、村西坑塘改造)、乡村振兴新业态、新建村活动场所等部分组成。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1.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单位;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2 09:00 至 2024-03-07 09: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故城县建国镇霍庄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组字1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建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县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故城县建国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故城县建国镇霍庄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分由一环线(环村提升改造工程)、两场馆(冀南“四.二九”纪念馆建设工程、冀南“四.二九”烈士陵园提升工程)、五节点(村标广场建设、林荫广场提升改造、革命英雄纪念园建设、纪念馆及游园建设、村西坑塘改造)、乡村振兴新业态、新建村活动场所等部分组成。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1.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2 09:00 至 2024-03-07 09: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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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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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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