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GT(采)2024072
1.3招标人: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
1.4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
③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制造商(含其附属或分支机构,下同)或其长期授权的总代理(授权范围含招标人,授权期限应超过投标有效期,如不足,总代理应出具供货承诺函)针对本招标项目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函正本。本项目主要设备为:01包: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特定电磁波治疗设备、中医光疗设备、红蓝光治疗仪、PT训练床、中频治疗仪、推拿治疗床、针灸治疗床、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BCT)、影像数据共享软件、消毒喷雾设备、数字化心电图机、便携式全科诊疗仪、便携式健康一体机、监护仪、12导联心电图机、便携式监护仪、妇产科专用检查床、纤维喉镜(支气管镜)、除颤仪、输液泵、微量泵、呼吸机;02包:热牙胶充填仪、根管预备马达、根尖定位仪、技工马达、超声洁治机、种植机、石膏振荡器、高温高压灭菌器、超声清洗机、医用封口机、手机注油机、软水机、纯水机、牙椅水路消毒设备、污水处理机、正压机、负压机、手持光固化灯、牙科切割抛光机、口腔扫描仪、口腔显微镜、牙体器械、根管器械、牙槽外科器械、种植器械、牙周器械、显微镜器械、修复器械、正畸器械、洗板机、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离心机、染片机、光学显微镜、软水系统、高温高压消毒锅、空气消毒设备。
③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应提供承诺函。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2时00分到2024年03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1. 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GT(采)2024072
1.3招标人: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
1.4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01 | 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01包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 | 详见备注 | 详见备注 | 190.52 | 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 北京电力医院 | |
02 | 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02包口腔显微镜一批等一批设备采购 | 详见备注 | 详见备注 | 187.60 | 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 北京电力医院 | |
备注 | 01: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及单位: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1套,读片灯6台,特定电磁波治疗设备10台,中医光疗设备1台,红蓝光治疗仪1台,PT训练床1台,助行器1台,中频治疗仪1台,日常生活训练组合工具1台,推拿治疗床2台,针灸治疗床12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BCT)1台,影像数据共享软件1台,消毒喷雾设备1套,数字化心电图机1台,便携式全科诊疗仪1台,便携式健康一体机1台,监护仪1台,12导联心电图机1台,便携式监护仪1台,妇产科专用检查床1套,儿童身高体重秤1台,儿童量床1台,纤维喉镜(支气管镜)1套,除颤仪1台,输液泵1台,微量泵1台,呼吸机1台,消毒间治疗台边柜4台。02:北京电力医院看丹社区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及单位:热牙胶充填仪2台,根管预备马达2台,根尖定位仪2台,技工马达1台,超声洁治机2台,种植机1台,石膏振荡器1台,高温高压灭菌器1台,超声清洗机1台,医用封口机1台,手机注油机1台,软水机1台,纯水机1台,牙椅水路消毒设备1台,污水处理机1台,正压机1台,负压机1台,手持光固化灯3台,牙科切割抛光机1台,诊间治疗台边柜5台,口腔扫描仪1台,石膏沉降池1台,口腔显微镜1台,牙体器械10套,根管器械10套,牙槽外科器械10套,种植器械3套,牙周器械3套,显微镜器械3套,修复器械10套,正畸器械5套,洗板机1台,培养箱1台,生物安全柜1台,离心机2台,染片机1台,光学显微镜1台,软水系统1台,高温高压消毒锅1套,空气消毒设备2套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
③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制造商(含其附属或分支机构,下同)或其长期授权的总代理(授权范围含招标人,授权期限应超过投标有效期,如不足,总代理应出具供货承诺函)针对本招标项目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函正本。本项目主要设备为:01包: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特定电磁波治疗设备、中医光疗设备、红蓝光治疗仪、PT训练床、中频治疗仪、推拿治疗床、针灸治疗床、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BCT)、影像数据共享软件、消毒喷雾设备、数字化心电图机、便携式全科诊疗仪、便携式健康一体机、监护仪、12导联心电图机、便携式监护仪、妇产科专用检查床、纤维喉镜(支气管镜)、除颤仪、输液泵、微量泵、呼吸机;02包:热牙胶充填仪、根管预备马达、根尖定位仪、技工马达、超声洁治机、种植机、石膏振荡器、高温高压灭菌器、超声清洗机、医用封口机、手机注油机、软水机、纯水机、牙椅水路消毒设备、污水处理机、正压机、负压机、手持光固化灯、牙科切割抛光机、口腔扫描仪、口腔显微镜、牙体器械、根管器械、牙槽外科器械、种植器械、牙周器械、显微镜器械、修复器械、正畸器械、洗板机、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离心机、染片机、光学显微镜、软水系统、高温高压消毒锅、空气消毒设备。
③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应提供承诺函。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2时00分到2024年03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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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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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