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报名截止: 2024-03-04 10:00:00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四局建设发展福州榕发悦湖郡住宅项目施工电梯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四局建设发展福州榕发悦湖郡住宅项目工程项目施工电梯设备租赁】
2.工程概况:【连江县新址县医院东侧、青塘南路西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7920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44%,绿地率35.02%,建筑高度60米以下。总建筑面积61330.8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799.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6458.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72.52平方米)】。
3.招标内容:【施工电梯租赁:SC200/200】。
4.质量要求:【乙方应确保所供产品的规格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
5.工期要求:【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6.付款条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结算资料后的前提下:
1、租金的支付:双方每月26日或月底结算当月租金,承租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赁费:
①租赁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供应链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70%租金;
②设备拆除且清理出场后提高付款比例至80%;
③甲乙双方总结算书办理完成后的3个月内提高付款比例至90%;
④剩余10% 待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无息付清。
2、操作人员费用的支付:双方每月26日或月底结算当月人工费,承租方按月支付乙方人工费:
①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供应链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100%人工费;
②最后一个月人工费待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无息付清;
3、进出场费的支付:在设备进场安装能正常使用并提供相关准用证明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的60%作为设备进场及退场的运输和设备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取证、手续等的费用;设备拆卸离场后60日内无息支付余下的出场费。
4、乙方已知晓并同意,过程中甲方若使用银行供应链支付货款,银行供应链的贴息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乙方领款前必须先提供当月结算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均为无息支付,付款时间均为合同约定的相应时间或节点后。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 】。
二、投标人资格
1.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在册供应商。】。
3.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四局建设发展福州榕发悦湖郡住宅项目施工电梯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四局建设发展福州榕发悦湖郡住宅项目工程项目施工电梯设备租赁】
2.工程概况:【连江县新址县医院东侧、青塘南路西侧,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7920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44%,绿地率35.02%,建筑高度60米以下。总建筑面积61330.8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4799.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6458.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72.52平方米)】。
3.招标内容:【施工电梯租赁:SC200/200】。
4.质量要求:【乙方应确保所供产品的规格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
5.工期要求:【具体以项目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6.付款条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结算资料后的前提下:
1、租金的支付:双方每月26日或月底结算当月租金,承租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赁费:
①租赁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供应链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70%租金;
②设备拆除且清理出场后提高付款比例至80%;
③甲乙双方总结算书办理完成后的3个月内提高付款比例至90%;
④剩余10% 待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无息付清。
2、操作人员费用的支付:双方每月26日或月底结算当月人工费,承租方按月支付乙方人工费:
①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供应链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100%人工费;
②最后一个月人工费待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无息付清;
3、进出场费的支付:在设备进场安装能正常使用并提供相关准用证明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的60%作为设备进场及退场的运输和设备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取证、手续等的费用;设备拆卸离场后60日内无息支付余下的出场费。
4、乙方已知晓并同意,过程中甲方若使用银行供应链支付货款,银行供应链的贴息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乙方领款前必须先提供当月结算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均为无息支付,付款时间均为合同约定的相应时间或节点后。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 】。
二、投标人资格
1.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在册供应商。】。
3.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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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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