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及标段编号: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
招标范围: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的平行检测和完工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至审计结束为止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最高限价: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指导价格的通知吉建协监【2017】10号》文件,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最高收费以最终工程中标价格的6‰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当被评委会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余标段可进入评标程序,但不具有中标人资格(评标顺序按标段排列的前后顺序进行,评标顺序为 1→2→3→4→5→6, 以先中标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每天
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 2024年3月2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及标段编号: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
标段 |
标段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编号 |
1标段 |
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平镇-新建2.22万亩)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1标段) |
ZY2024-012-1 |
2标段 |
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平镇-新建2.13万亩、改造提升1.97万亩)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2标段) |
ZY2024-012-2 |
3标段 |
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湖街道-黑土地3万亩)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3标段) |
ZY2024-012-3 |
4标段 |
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齐家镇-新建1.69万亩)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4标段) |
ZY2024-012-4 |
5标段 |
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平镇、鹿乡镇-新建2.74万亩)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5标段) |
ZY2024-012-5 |
6标段 |
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湖街道-新建0.22万亩、改造提升2.73万亩)质量检测服务机构选定(6标段) |
ZY2024-012-6 |
服务期限:长春市双阳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至审计结束为止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最高限价: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指导价格的通知吉建协监【2017】10号》文件,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最高收费以最终工程中标价格的6‰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当被评委会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余标段可进入评标程序,但不具有中标人资格(评标顺序按标段排列的前后顺序进行,评标顺序为 1→2→3→4→5→6, 以先中标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每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 2024年3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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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hanxi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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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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