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4年政企营销活动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35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针对政企的各类客户组织营销维系活动的服务。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拟中选2家参选人,第一中选份额60%,第二中选份额40%。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张家口全区。
(请登录)
1.3 本项目设置整体折扣报价,最高折扣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报价基准值如下: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活动策划执行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且业绩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1.4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2名策划团队人员(须包含1名设计美工、1名活动策划人员)、2名现场活动执行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自2024年1月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在参选人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1.5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议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评选过程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参选人于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4年政企营销活动策划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35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针对政企的各类客户组织营销维系活动的服务。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拟中选2家参选人,第一中选份额60%,第二中选份额40%。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张家口全区。
(请登录)
1.3 本项目设置整体折扣报价,最高折扣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报价基准值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价格 (元) |
1 | 本地业务推介会 | 组织政企客户集中开展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每场活动人数0-30人(不含)。 | 元/天/场 | 4800 |
组织政企客户集中开展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每场活动人数30人(含)-50人(不含)。 | 元/天/场 | 8500 | ||
组织政企客户集中开展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培训,每场活动人数50人(含)-100人(不含)。 | 元/天/场 | 18000 | ||
组织政企客户集中开展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每场活动人数100人(含)-150人(不含)。 | 元/天/场 | 28500 | ||
组织政企客户集中开展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每场活动人数150人(含)以上。 | 元/天/场 | 36000 | ||
2 | 合作单位联办活动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联合开展联谊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每场活动人数0-50人(不含)。 | 元/天/场 | 5000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联合开展联谊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每场活动人数50人(含)-100人(不含)。 | 元/天/场 | 10000 |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联合开展联谊活动,要求提供场地、餐饮、会场服务,每场活动人数100人(含)以上。 | 元/天/场 | 15000 | ||
3 | 客户内部维系活动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在客户单位内开展活动,每场活动人数20-30人(不含)。 | 元/天/场 | 750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在客户单位内开展活动,每场活动人数30-40人(不含)。 | 元/天/场 | 1000 |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在客户单位内开展活动,每场活动人数40-50人(不含)。 | 元/天/场 | 1250 |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在客户单位内开展活动,每场活动人数50-100人(不含)。 | 元/天/场 | 2500 | ||
组织特定政企客户在客户单位内开展活动,每场活动人数100人(不含)以上。 | 元/天/场 | 3500 | ||
4 | 高校营销活动策划 | 营销进场协调、场地布置、营销物料、活动保障等(中高职类院校,每场活动人数500人(含)以上。 | 元/场 | 25000 |
营销进场协调、场地布置、营销物料、活动保障等(大中专院校,每场活动人数1500人(含)以上。 | 元/场 | 45000 | ||
营销进场协调、场地布置、营销物料、活动保障等(大中专院校,每场活动人数4000人(含)以上。 | 元/场 | 65000 | ||
5 | 产品对接/发布会 | 1.组织政企客户/协助政府进行产品对接/发布会议等相关大型活动; 2.统筹执行:包含媒体费用、主屏、辅屏、视频制作等租赁及布置及摄像服务、撤场清理费用等与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3.场地为商业区、商场、酒店等公共区域,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场地费、协调费),要求提供场地、场地布置、会务服务、活动保障等,每场活动人数100人(含)以上; 4.现场支撑人员4人及以上(含1名或1名以上主持人,要求主持人有类似大型活动现场主持经验); 5.要求现场宣传氛围浓烈、主题元素突出,能够组织新颖别致的用户参与环节,对电信业务销售及宣传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现场物料如舞台背景、灯光、拱门、地毯、音响、易拉宝、条桌等统筹总体布展涉及的所有物料。 |
元/场 | 100000 |
1.组织政企客户/协助政府进行产品对接/发布会议等相关大型活动; 2.统筹执行:包含媒体费用、主屏、辅屏、视频制作等租赁及布置及摄像服务、撤场清理费用等与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3.场地为商业区、商场、酒店等公共区域,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含场地费、协调费),要求提供场地、场地布置、会务服务、活动保障等,每场活动人数200人(含)以上; 4.现场支撑人员8人及以上(含1名或1名以上主持人,要求主持人有类似大型活动现场主持经验); 5.要求现场宣传氛围浓烈、主题元素突出,能够组织新颖别致的用户参与环节,对电信业务销售及宣传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现场物料如舞台背景、灯光、拱门、地毯、音响、易拉宝、条桌等统筹总体布展涉及的所有物料。 |
元/场 | 200000 |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活动策划执行服务类项目实施经验且业绩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复印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1.4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2名策划团队人员(须包含1名设计美工、1名活动策划人员)、2名现场活动执行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自2024年1月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在参选人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1.5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议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评选过程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请参选人于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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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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