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苏州吴江盛泽镇龙泉嘴村,从盛八线至松桃线。
2.2 工程规模:站东一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约2330.92米,宽50米;含道路、桥梁、排水、交安、路灯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64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38000万元,监理费约53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按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14 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0 获取时间:2024年3月6日17:00时前 。
2.1 建设地点:苏州吴江盛泽镇龙泉嘴村,从盛八线至松桃线。
2.2 工程规模:站东一路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约2330.92米,宽50米;含道路、桥梁、排水、交安、路灯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64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价38000万元,监理费约53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按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14 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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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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