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2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匹配。招标人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D区第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望奎县(惠七镇、海丰镇、莲花镇)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274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4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2月 31日。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阶段。(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规模:(一)田块整治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六)其他工程。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7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230.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2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匹配。招标人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D区第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望奎县(惠七镇、海丰镇、莲花镇)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274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4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2月 31日。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阶段。(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规模:(一)田块整治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六)其他工程。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7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230.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项目班子成员需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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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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