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法库县边门街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备案。以法发改审字5号、法发改审字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法库县边门街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法库县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沈阳市法库县边门街排水防涝改造工程,起点为边门街与南外环交汇处,终点为边门街与朝阳巷交汇处,包含边门街道路、排水两部分内容。1、道路工程:改造边门街(龙山路北朝阳巷至外环路段)、兴法路(十字街至滨水路段)总长2.516千米。恢复机动车道56119平方米、恢复人行道29967平方米、恢复路缘石7838米、施划标线2084平方米等。2、排水工程:新建雨水排水管网3.687千米,拆除重建污水排水管网2.945千米,新建检查井230座,安装雨水口105座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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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3月31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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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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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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