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宁安市防洪工程水毁项目(二标段)
原文链接地址宁安市防洪工程水毁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安市防洪工程水毁项目(二标段)实施方案已由宁安市水务局以宁水发【2024】2号文件批复,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财指(农)【2023】477号文件下达了资金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防洪工程水毁项目(二标段)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2.3主要建设内容:松乙河五峰楼村护岸。
2.4计划工期:18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本标段建设地点:宁安市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139691.08元;其中:第二标段:3084813.39元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二标段:松乙河五峰楼村护岸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的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不允许兼投。
2.9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1月份-2024年01月份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
3.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17 时00分至 2024年03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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