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6处桥梁加固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4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4日,每天
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6处桥梁加固项目(施工) |
1(项) |
960000 |
否 |
960000 |
9600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4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4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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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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