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天仕名、中医院项目石膏砂浆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徐州华美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240203501-1
2.2招标项目名称:中天仕名、中医院项目石膏砂浆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中天仕名、中医院项目石膏砂浆,总计约3722吨,具体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2.4交货地点: 徐州市泉山区矿山路北、雁山路东及徐州市云龙区迎宾大道南、沟棠路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分批供应,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天内送达现场。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7标包划分:共1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取得厂家专项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 名: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08010100100690810(以到账为准)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6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中天仕名、中医院项目石膏砂浆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徐州华美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240203501-1
2.2招标项目名称:中天仕名、中医院项目石膏砂浆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中天仕名、中医院项目石膏砂浆,总计约3722吨,具体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2.4交货地点: 徐州市泉山区矿山路北、雁山路东及徐州市云龙区迎宾大道南、沟棠路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分批供应,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天内送达现场。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7标包划分:共1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取得厂家专项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 名: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08010100100690810(以到账为准)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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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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