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2024年精神文明宣传广告制作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5、采购需求:该项目为吴中区越溪街道辖区内精神文明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越溪街道辖区内包括精神文明宣传所需的版面、展架、横幅、材料印刷等广告服务,成交单位按照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设计、制作并安装,最终以成交价格按实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为止或项目服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2024年精神文明宣传广告制作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5、采购需求:该项目为吴中区越溪街道辖区内精神文明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越溪街道辖区内包括精神文明宣传所需的版面、展架、横幅、材料印刷等广告服务,成交单位按照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设计、制作并安装,最终以成交价格按实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为止或项目服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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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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