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2,056.0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4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3.5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9供应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1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2,056.0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建设管护用房400平方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3,000.00 | 1,032,056.0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苜蓿河管护站管护用房恢复重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4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3.5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2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9供应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1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01日 ,每天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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