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岷县2023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工程(省统筹部分)作业设计已由定西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定林办发〔2024〕4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工程规模及概算:人工造林规模600亩,设立标志牌2块,设置围栏1100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2.2建设地点:岷县维新镇慈那村
2.3总工期:18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9月30日(含补植补造期)
2.4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经审核通过的作业设计的全部建设内容。
2.6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苗木培育、购销、种植的公司或合作社独立法人,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检疫证》。
3.2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件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时间、地点、方式
5.1时间:2024年02月28日至 2024年03月03日,每天
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岷县2023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工程(省统筹部分)作业设计已由定西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定林办发〔2024〕4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工程规模及概算:人工造林规模600亩,设立标志牌2块,设置围栏1100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2.2建设地点:岷县维新镇慈那村
2.3总工期:18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9月30日(含补植补造期)
2.4标段划分
序号 |
乡镇 |
林班号(村) |
小班 |
小班面积 (亩) |
工程类别 |
树种 |
最高限价 (万元) |
|
1 |
维新镇 |
慈那村 |
1.2.3.4.5.6. |
600 |
人工造林 |
青海云杉、杏树 |
100.00 |
|
2 |
维新镇 |
慈那村 |
设立标志牌2块 |
|||||
3 |
维新镇 |
慈那村 |
设置围栏1100米 |
|||||
投标人提供包种苗、包整地、包栽植、包补植、包抚育管护、包成活和后续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人工造林作业设计 |
2.6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苗木培育、购销、种植的公司或合作社独立法人,具有县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检疫证》。
3.2投 标 人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件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时间、地点、方式
5.1时间:2024年02月28日至 2024年03月03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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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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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mengna@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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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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