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安钢股份公司氧含量分析仪及激光气体分析仪采购
2.2招标编号:2220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2.5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6交货地点:安钢股份公司指定地点。
2.7最高投标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自己公司的质量体系证书(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可查询)、环保评估、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至少一项能证明为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投标人为贸易商的,提供所报品牌生产厂家的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
3.3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份2021年以来同类型设备(两种设备其中一种即可)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仅提供业绩表无效)。
4. 评标办法
不含税分项最低中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公告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1项目名称:安钢股份公司氧含量分析仪及激光气体分析仪采购
2.2招标编号:2220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位 |
1 | 焦化 | 4090112296 | 氧含量分析仪/LGA-4300 | 1 | 套 |
2 | 炼铁 | 4090114851 | 激光气体分析仪/LGA-4300(CO) | 2 | 个 |
2.5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6交货地点:安钢股份公司指定地点。
2.7最高投标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提供自己公司的质量体系证书(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可查询)、环保评估、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至少一项能证明为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投标人为贸易商的,提供所报品牌生产厂家的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
3.3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份2021年以来同类型设备(两种设备其中一种即可)业绩合同(业绩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仅提供业绩表无效)。
4. 评标办法
不含税分项最低中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公告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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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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