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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6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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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热电站现有3台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锅炉燃烧产生粉煤灰属一般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14万吨,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2.2服务内容:负责对自备电站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中产生的粉煤灰进行处置,2024年粉煤灰产生量约14万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负责使用粉粒物料专用密闭罐车运输粉煤灰,处置方式包括综合利用(含自有处置项目但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第三方必须为粉煤灰最终无害化处置单位)、生态修复、窑炉协同处置、贮存等无害化处置方式。
2.3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2.4服务标准:处置单位要保证粉煤灰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输、处置。
2.5通过招标确定 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单位和处置价格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19.88元/吨(含税、含运费)  
(标段划分应依据《招标项目标段(包)划分指南》Q/SY 13006-2016);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公开招标报价单
序号 拦标价
(元/吨)
含税
处置方式(综合利用、生态修复、窑炉协同处置、贮存等) 含税单价
(元/吨)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元/吨)
单价对应粉煤灰处置量
(吨)
不含税处置总价(元) 含税处置总价
(元)
1 19.88              
2 19.88              
... 19.88              
合计 140000    

2.7合同估算额:278.32万元(按140000吨/年处置量×19.88元/吨估算);
2.8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2.8价格评审方式:以不含税处置单价及对应处置量计算得出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含税投标价及对应处置量计算得出不含税总价相同的,距离近者排名靠前(以招标人厂门至投标人粉煤灰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地址百度地图中查询最近距离为准),不含税投标价计算得出不含税总价相同、距离也相同以环评处置能力多的优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3.1.2投标人必须建有粉煤灰综合利用装置(项目)或生态修复项目或窑炉协同处置项目或贮存装置(项目),项目环评批复及现有处置能力应大于等于14万吨/年,按装置项目类型提供以下处置方式必要资料:
A、综合利用装置(项目)或窑炉协同处置项目提供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B、生态修复项目提供项目环评批复;C、贮存装置(项目)提供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必须提供粉煤灰最终去向的第三方综合利用单位的营业热照、项目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三种处置方式投标人选择部分粉煤灰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或处置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销售资质、同时必须提供粉煤灰最终去向的第三方综合利用单位的营业热照、项目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粉煤灰处置方式:投标人提供以上处置方式相关资料,处置方式可以是单一或多种处置方式组合,但必须与最终合同签订处置方式保持一致,招标人将监督考核后续合同执行情况。
粉煤灰综合利用、生态修复、处置、贮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有关管理规定。
3.1.3投标人提供粉煤灰运输服务,必须使用专用密闭罐车自提粉煤灰,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确保招标人灰库灰位高度不超上限(总高14米,上限10米),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有或委托的运输车辆资质齐全,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车证扫描件。。
3.1.4投标单位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固废违规处置),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若存在固废违规处置处罚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3.1.5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应急预案。
3.1.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3.3.2.1支付方式按照分期支付方式执行:每月以甲方出厂检斤核对数量为准,乙方应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满30日后支付费用。
3.3.2.2 履约保证金缴纳
合同签订生效后五日内,成交方需将合同标的暂估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到期未全部缴纳保证金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将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如发生2小时内电话联系不畅或电话通知后4个小时内运灰罐车未到招标人厂区接灰位置,导致招标人灰库料位超标(10米),发生一次扣10000元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达到3次,甲方将直接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且乙方所缴纳的剩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全部扣除,不予返还。并且列入中油供应商黑名单。
3.4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3月05日12: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341358
邮箱:yangwei@dlzb.com
QQ:2010523215

 

日期:2024-02-26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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