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DL20240223006JTXM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JLDL20240223006JT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8.7万元。
5.采购需求:1台/套干眼检测仪及1台/套角膜地形图仪(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供货地点: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付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该证件。(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OEM产品。(5)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125号文件)。(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每天
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SJLDL20240223006JTXM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JLDL20240223006JT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8.7万元。
5.采购需求:1台/套干眼检测仪及1台/套角膜地形图仪(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供货地点: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付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该证件。(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OEM产品。(5)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125号文件)。(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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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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