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024年张母桥自来水厂长冲增压泵房改造提升工程(自来水管材采购)
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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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DSFB202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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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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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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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母桥自来水厂长冲增压泵房改造提升工程(自来水管材采购)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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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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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2024 年张母桥自来水厂长冲增压泵房改造提升工程(自来水管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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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 |
舒城县张母桥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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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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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农饮办(202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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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张母桥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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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规模 |
采购价:286459.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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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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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包范围 |
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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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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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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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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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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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手段,以确保防洪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需要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能够进行精准的评估和计算。 (4)需要有较好的信誉和业绩,能够保证评价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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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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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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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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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发包时间:2024年2月28日15时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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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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