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青县黑牛绿色牧业综合体项目已由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项审〔2024〕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青黑牛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青县黑牛绿色牧业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花沟镇、木李镇、青城镇。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946.22亩,其中,黑牛综合体占地面积32亩,主要建设黑牛创展中心、黑牛产品开发及加工技术研发中心、黑牛产品售后服务中心等设施;绿色牧场占地面积914.22亩,主要建设高标准肉牛养殖棚、检验检疫区、草料库、青贮平台、饲料加工车间、缓存车间及加工车间、冷库、干粪棚、污水储存池、办公楼、服务用房、门卫、大门、消防设施、院墙及园区道路等设施。合同估算价8975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3日开工;2026年01月31日竣工,总工期:66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 (含修改)、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后续配合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等;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内容,即本项目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交钥匙条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持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2月24日至2024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高青县黑牛绿色牧业综合体项目已由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项审〔2024〕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青黑牛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青县黑牛绿色牧业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花沟镇、木李镇、青城镇。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946.22亩,其中,黑牛综合体占地面积32亩,主要建设黑牛创展中心、黑牛产品开发及加工技术研发中心、黑牛产品售后服务中心等设施;绿色牧场占地面积914.22亩,主要建设高标准肉牛养殖棚、检验检疫区、草料库、青贮平台、饲料加工车间、缓存车间及加工车间、冷库、干粪棚、污水储存池、办公楼、服务用房、门卫、大门、消防设施、院墙及园区道路等设施。合同估算价8975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04月03日开工;2026年01月31日竣工,总工期:66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 (含修改)、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后续配合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等;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内容,即本项目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交钥匙条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持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2月24日至2024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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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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