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义县木厂堡河和新庄子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锦州市水利局 以 锦水利1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义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义县木厂堡河和新庄子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2 标段名称: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义县2024年木厂堡河和新庄子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义县张家堡镇、义县白庙子乡
2.4 建设规模:1、2024年木厂堡河小流域建设规模: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面积829.00hm2。2、2024年义县新庄子河小流域建设规模: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面积为771.00hm2。
2.5 计划工期:9个月(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1、2024年义县木厂堡河小流域:梯田工程、谷坊工程、封育治理及生产道路等。 2、2024年义县新庄子河小流域:水平槽、水平梯田、谷坊工程、沟道岸滩防护工程、封育治理及生产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经“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凡被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6日17:00至2024年03月02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并下载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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