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宁市水务局以东水发【2023】106号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水毁项目
2.2建设地点:东宁市
2.3建设规模:对24个村屯的供水水源、管网、提水设备、变频设备、管理房进行改造建设;
2.4主要建设内容:维修管网2684米;新建机电深井8眼,大口井1眼;新建井房13座;更换水泵6台;更换变频器5台;安装远程监控2套;修建水源护坡60米;招标控制价1171939.49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共计28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1.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资格。
3.1.3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03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宁市水务局以东水发【2023】106号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水毁项目
2.2建设地点:东宁市
2.3建设规模:对24个村屯的供水水源、管网、提水设备、变频设备、管理房进行改造建设;
2.4主要建设内容:维修管网2684米;新建机电深井8眼,大口井1眼;新建井房13座;更换水泵6台;更换变频器5台;安装远程监控2套;修建水源护坡60米;招标控制价1171939.49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共计28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1.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资格。
3.1.3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03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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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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