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安阳市第二期)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审服〔2023〕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安阳市第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安阳市第二期)监理。
2.2项目招标控制价:174200元(其中施工监理费57000元,水保工程监理费26900元,环保工程监理费21300元,移民监督评估费69000元)。
2.3建设地点:安阳市境内。
2.4主要建设内容:文明道沟总治理长度1922.5m(桩号0+000~桩号1+922.5),新建(重建)涵洞11座。
2.5招标范围:施工(含水保和环保部分)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依据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审批的征迁安置设计文件、征迁安置实施规划以及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 负责工程建设用地征用、农村居民安置、农副业补偿、临时用地复垦、专业项目迁(复)建、影响处理、补偿资金兑付等监督工作;负责复核河南省安阳市的龙安区相关部门征地补偿和征迁安置实物量,督促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以及征迁安置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征迁安置资料,编制征迁安置月报;负责对占地群众、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记录、评估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编制监督评估报告。
2.6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状况的年份指成立之年起至2022年)。
3.4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提供2023年6月以来公司所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对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失信被执行人的、“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被列入“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分类监管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
3.7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日23时59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安阳市第二期)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审服〔2023〕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安阳市第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安阳市第二期)监理。
2.2项目招标控制价:174200元(其中施工监理费57000元,水保工程监理费26900元,环保工程监理费21300元,移民监督评估费69000元)。
2.3建设地点:安阳市境内。
2.4主要建设内容:文明道沟总治理长度1922.5m(桩号0+000~桩号1+922.5),新建(重建)涵洞11座。
2.5招标范围:施工(含水保和环保部分)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依据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审批的征迁安置设计文件、征迁安置实施规划以及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 负责工程建设用地征用、农村居民安置、农副业补偿、临时用地复垦、专业项目迁(复)建、影响处理、补偿资金兑付等监督工作;负责复核河南省安阳市的龙安区相关部门征地补偿和征迁安置实物量,督促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以及征迁安置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征迁安置资料,编制征迁安置月报;负责对占地群众、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记录、评估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编制监督评估报告。
2.6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状况的年份指成立之年起至2022年)。
3.4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提供2023年6月以来公司所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对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失信被执行人的、“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被列入“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分类监管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
3.7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日23时59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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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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