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茹河支流小河流域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茹河支流小河流域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项目名称)已由 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支流小河流域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4〕2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 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官厅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区涉及原州区官厅镇刘店村、官厅村、高庄村等7个行政村,总人口1934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59平方公里。其中改造梯田面积119.39公顷,配套机深翻和增施有机肥99.09公顷。配套田间道路7.16公里,排水沟0.16公里,管涵1座。恢复人饮管道1.0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总面积457.34公顷。封禁治理面积882.63公顷,配套公示牌1块,标志牌2块。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建设内容是梯田改造119.39hm2,土壤改良99.09hm2,生产道路5553m,D40排水边沟164m,生产桥3座,过路管涵1座,人饮管线维修改造,行道树6.18km,地埂植物带11.32hm2等。
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建设内容是荒坡造林(乔灌混交)33.4hm2,荒沟造林(乔灌混交)84.7hm2,疏林补植(乔灌混交)336.77hm2,公示牌1个,标志牌2个等。
项目代码:2401-640402-19-05-7833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均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宁高法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月 22 日08 时 00 分至 2024年 02月29日 23 时 59 分下载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茹河支流小河流域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项目名称)已由 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支流小河流域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024〕2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 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官厅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区涉及原州区官厅镇刘店村、官厅村、高庄村等7个行政村,总人口1934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59平方公里。其中改造梯田面积119.39公顷,配套机深翻和增施有机肥99.09公顷。配套田间道路7.16公里,排水沟0.16公里,管涵1座。恢复人饮管道1.0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总面积457.34公顷。封禁治理面积882.63公顷,配套公示牌1块,标志牌2块。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建设内容是梯田改造119.39hm2,土壤改良99.09hm2,生产道路5553m,D40排水边沟164m,生产桥3座,过路管涵1座,人饮管线维修改造,行道树6.18km,地埂植物带11.32hm2等。
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建设内容是荒坡造林(乔灌混交)33.4hm2,荒沟造林(乔灌混交)84.7hm2,疏林补植(乔灌混交)336.77hm2,公示牌1个,标志牌2个等。
项目代码:2401-640402-19-05-7833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均需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根据宁高法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月 22 日08 时 00 分至 2024年 02月29日 23 时 59 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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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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