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已由以儋可研批复〔2023〕63号、儋初概审批〔202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儋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2.1 建设地点: 春江灵朗村段右岸,位于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41473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下河路1条、错车平台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按合同约定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31792186.17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格:(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5)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4.1 请于 2024年02月22日18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已由以儋可研批复〔2023〕63号、儋初概审批〔202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儋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2.1 建设地点: 春江灵朗村段右岸,位于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41473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下河路1条、错车平台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按合同约定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31792186.17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格:(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5)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4.1 请于 2024年02月22日18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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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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