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中医内科楼室外工程 (项目名称) 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中医内科楼室外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NPMY-06
1. 招标条件
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中医内科楼室外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延平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05539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无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22 日至2024年 2 月 28 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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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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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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