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4年淄川区寨里镇智慧乡镇采购项目(第二次),CT20240201066-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3台双光谱热成像云台、4台双网口NVR设备及1台式电脑,具体产品规格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标包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任意一项参选报价超过其对应的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3台双光谱热成像云台、4台双网口NVR设备及1台式电脑,具体产品规格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自然日完成供货。
2.4保修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5施工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2.6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7预估规模: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为:13.14万元,不含税金额为:11.63万元,货物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3.3.财务要求: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列入淄博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制造商,参选人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双光谱热成像云台)。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3)一个制造商可以作为其他货物的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参选人若为制造商参选,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参选,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0时00分。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4年淄川区寨里镇智慧乡镇采购项目(第二次),CT20240201066-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3台双光谱热成像云台、4台双网口NVR设备及1台式电脑,具体产品规格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标包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任意一项参选报价超过其对应的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3台双光谱热成像云台、4台双网口NVR设备及1台式电脑,具体产品规格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自然日完成供货。
2.4保修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5施工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2.6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7预估规模:本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为:13.14万元,不含税金额为:11.63万元,货物税率按照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3.3.财务要求: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列入淄博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制造商,参选人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双光谱热成像云台)。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3)一个制造商可以作为其他货物的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参选人若为制造商参选,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参选,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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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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