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修改澄清如下:
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要求中“独立法人资格”的描述予以删除,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无修改。本次修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注:此修改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