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龙门片区、全安片区、永安片区小型灌区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打捆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3】145号、内市区发改【2023】146号、内市区发改【2023】148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 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2023】145号、内市区发改【2023】146号、内市区发改【2023】1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 ;
2.2、建设规模及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1)龙门片区:新建抗旱水源23处,新建管道52.462km。新增、恢复灌溉面积8850亩;(2)永安片区:该项目主要新建抗旱水源 29 处,新建提灌站管道 56.188km。新增、恢复灌溉面积9500亩;(3)全安片区:新建抗旱水源38处,新建管道48.693km。新增、恢复灌溉面积8700亩 。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设计服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清单编制)及后续现场施工服务直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
(2)施工范围:设计图纸所有内容(含施工临时工程、重要设备和材料、附属工程)全部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2月22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4日 09 时 30 分。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龙门片区、全安片区、永安片区小型灌区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打捆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3】145号、内市区发改【2023】146号、内市区发改【2023】148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 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2023】145号、内市区发改【2023】146号、内市区发改【2023】1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 ;
2.2、建设规模及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1)龙门片区:新建抗旱水源23处,新建管道52.462km。新增、恢复灌溉面积8850亩;(2)永安片区:该项目主要新建抗旱水源 29 处,新建提灌站管道 56.188km。新增、恢复灌溉面积9500亩;(3)全安片区:新建抗旱水源38处,新建管道48.693km。新增、恢复灌溉面积8700亩 。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设计服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清单编制)及后续现场施工服务直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
(2)施工范围:设计图纸所有内容(含施工临时工程、重要设备和材料、附属工程)全部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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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4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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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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