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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至2025年全省站址物业支撑服务集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19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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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全省21个地市的2024至2025年站址物业管理支撑服务,具体包括地市公司场租及电费合同录入、直供电发票的获取、转供电发票的核对和确认、场租和电费的单据收集整理、报账、业务系统流程推送、和运营商的电费对账沟通、数据分析、业务监督与质检等物业管理支撑服务相关的工作。服务模块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地市
服务模块类型
单个服务模块工作内容描述
成都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38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凉山州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63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达州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3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宜宾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4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南充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7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绵阳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63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甘孜州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45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33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巴中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0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642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泸州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6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727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乐山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5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656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广安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61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603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德阳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66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659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内江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6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5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遂宁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60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4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阿坝州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55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攀枝花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60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自贡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73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1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广元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77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37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眉山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79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51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雅安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68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资阳市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负责710个站址的物业生产服务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负责5000个站址的专业质检服务
1.2  预估不含税总额为5161万元(两年),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总额为5470.66万元。其中每年预估不含税金额为2580.5万元。
1.3  本项目划分为【2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服务区域
预估每月物业生产服务模块数量
预估每月专职质检服务模块数量
每年服务月数
预估每年所需模块数量预估
 不含税单价(元/月/模块)
 预估不含税总价(万元/年)
预估含税总价(万元/年)
 标段1
 成都市
83
7
12
1080
7083
765.00
810.90
 标段2
 凉山州
15
2
12
204
7083
144.50
153.17
 标段3
 达州市
17
2
12
228
6250
142.50
151.05
 标段4
 宜宾市
15
2
12
204
6250
127.50
135.15
 标段5
 南充市
15
2
12
204
6250
127.50
135.15
 标段6
 绵阳市
15
2
12
204
6250
127.50
135.15
 标段7
 甘孜州
12
1
12
156
7083
110.50
117.13
 标段8
 巴中市
13
1
12
168
6250
105.00
111.30
 标段9
 泸州市
13
1
12
168
6250
105.00
111.30
 标段10
 乐山市
12
1
12
156
6250
97.50
103.35
 标段11
 广安市
10
1
12
132
6250
82.50
87.45
 标段12
 德阳市
10
1
12
132
6250
82.50
87.45
 标段13
 内江市
9
1
12
120
6250
75.00
79.50
 标段14
 遂宁市
9
1
12
120
6250
75.00
79.50
 标段15
 阿坝州
7
1
12
96
7083
68.00
72.08
 标段16
 攀枝花市
7
1
12
96
6250
60.00
63.60
 标段17
 自贡市
7
1
12
96
6250
60.00
63.60
 标段18
 眉山市
7
1
12
96
6250
60.00
63.60
 标段19
 广元市
7
1
12
96
6250
60.00
63.60
 标段20
 资阳市
6
1
12
84
6250
52.50
55.65
 标段21
 雅安市
6
1
12
84
6250
52.50
55.65
 全省合计
3840
 /
2580.5
2735.33
 两年预估总额
5161.00
5470.66
1.4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1.5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1】个。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各标段按模块不含税单价作为基准价报折扣,最高限价为100%(ON),报价超出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基准价详见下表:
序号
采购模块
一类地市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月)
二类地市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月)
1
物业生产服务模块
7083
6250
2
专职质检服务模块
一类地市为成都市、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二类地市为除四川省内成都市、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外其他地市。
1.7  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2.1.3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N(N值详见下表)万元(含)。
标段号
对应服务区域
两年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N业绩要求(含税,万元)
标段号
对应服务区域
两年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N业绩要求(含税,万元)
标段1
成都市
1621.80
800
标段12
德阳市
174.90
150
标段2
凉山州
306.34
230
标段13
内江市
159.00
115
标段3
达州市
302.10
200
标段14
遂宁市
159.00
120
标段4
宜宾市
270.30
150
标段15
阿坝州
144.16
150
标段5
南充市
270.30
200
标段16
攀枝花市
127.20
100
标段6
绵阳市
270.30
200
标段17
自贡市
127.20
50
标段7
甘孜州
234.26
200
标段18
眉山市
127.20
100
标段8
巴中市
222.60
150
标段19
广元市
127.20
110
标段9
泸州市
222.60
160
标段20
资阳市
111.30
100
标段10
乐山市
206.70
135
标段21
雅安市
111.30
100
标段11
广安市
174.90
120
/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综合业务、物业支撑、区域维护支撑、一体化业务支撑等支撑类服务;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发票;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仅标段1:成都市要求)、2022年度(21个标段均要求)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投标人若为2023年成立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
(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备查。
(4)本项目所要求的财务状况必须是投标人的财务指标: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1.5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投标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对应投标标段所在地市)列入【全国/四川省/对应所投标段地市级】“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对应投标标段所在地市)列入【支撑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对应所投标段地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3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6)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按要求提供)。
注:①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并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防伪查询二维码及报告编码。
②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评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编码、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防伪查询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对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查验报告的真实性。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标办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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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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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19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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