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总承包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总承包 ,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规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一炼钢1#、2#精炼炉及二炼钢1#、2#精炼炉共8个软吹工位各新增一套烟尘捕集装置,用于治理吹氩、测温取样、加覆盖剂等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一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二标段:二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二个标段分别评标授标,可同时授予同一投标人,也可授予不同投标人,合同分别签订。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一 一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主要包含一炼钢精炼炉4套烟尘捕集装置及2套电控系统。
(1)一炼钢1#精炼炉南软吹工位,2#精炼炉南、北软吹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固定式烟气捕集罩。
(2)一炼钢1#精炼炉北软吹工位设置1个旋转式烟气捕集罩。
(3)设置4个烟气捕集罩的除尘管道及电动调节除尘阀、手动除尘阀各4台,除尘管道分别就近接入一炼钢3#二次除尘总管。
(4)设置各除尘阀电控装置及线路,分别接入一炼钢1#、2#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在一炼钢OG操作室实现远程监控,并根据所监控的阀位信号(开阀个数、各阀阀位、各阀开度设置)与对应的除尘风机转速进行联锁控制。
(5)设置旋转式烟气捕集罩电控装置及线路,接入一炼钢1#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实现捕集罩位置与除尘阀按预设阀位联锁控制。
(6)精炼炉钢包车轨道改造及VD炉平台局部改造。
标段二 二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主要包含二炼钢精炼炉4套烟尘捕集装置及2套电控系统。
(1)二炼钢1#、2#精炼炉南软吹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移动式除尘罩。
(2)二炼钢1#、2#精炼炉北软吹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固定式除尘罩。
(3)设置4个除尘罩的除尘管道及电动调节除尘阀、手动除尘阀各4台,除尘管道分别就近接入二炼钢1#、2#精炼炉除尘总管。
(4)设置各除尘阀电控装置及线路,分别接入二炼钢1#、2#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在二炼钢干法操作室实现远程监控,并根据所监控的阀位信号(开阀个数、各阀阀位、各阀开度设置)与对应的除尘风机转速进行联锁控制。
(5)设置各移动除尘罩电控装置及线路,分别接入二炼钢1#、2#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实现除尘罩位置与除尘阀按预设阀位联锁控制。
中标人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设计、迁移、改造、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系统单机调试、联动试车、冷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性能考核、质量保修及达产达标服务等内容的整体工程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招标附件。
2.4工期:
标段一 一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热负荷试车合格时间:2024年10月30日。本项目施工需与生产计划检修时间相配合。因承包人原因热负荷合格时间延误,自延误第7日起,每延误一日按3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标段二 二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热负荷试车合格时间:2024年10月30日。本项目施工需与生产计划检修时间相配合。因承包人原因热负荷合格时间延误,自延误第7日起,每延误一日按3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2.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二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2)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应具备1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工的含有烟气除尘系统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1)合同复印件;(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的相关内容、指标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内容、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盖章的证明。提供联合体业绩的以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为有效业绩。)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以下负责人不得兼任):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2家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19 日至2024年2月23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1.招标条件
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总承包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总承包 ,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规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一炼钢1#、2#精炼炉及二炼钢1#、2#精炼炉共8个软吹工位各新增一套烟尘捕集装置,用于治理吹氩、测温取样、加覆盖剂等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一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二标段:二炼钢厂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二个标段分别评标授标,可同时授予同一投标人,也可授予不同投标人,合同分别签订。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一 一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主要包含一炼钢精炼炉4套烟尘捕集装置及2套电控系统。
(1)一炼钢1#精炼炉南软吹工位,2#精炼炉南、北软吹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固定式烟气捕集罩。
(2)一炼钢1#精炼炉北软吹工位设置1个旋转式烟气捕集罩。
(3)设置4个烟气捕集罩的除尘管道及电动调节除尘阀、手动除尘阀各4台,除尘管道分别就近接入一炼钢3#二次除尘总管。
(4)设置各除尘阀电控装置及线路,分别接入一炼钢1#、2#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在一炼钢OG操作室实现远程监控,并根据所监控的阀位信号(开阀个数、各阀阀位、各阀开度设置)与对应的除尘风机转速进行联锁控制。
(5)设置旋转式烟气捕集罩电控装置及线路,接入一炼钢1#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实现捕集罩位置与除尘阀按预设阀位联锁控制。
(6)精炼炉钢包车轨道改造及VD炉平台局部改造。
标段二 二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主要包含二炼钢精炼炉4套烟尘捕集装置及2套电控系统。
(1)二炼钢1#、2#精炼炉南软吹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移动式除尘罩。
(2)二炼钢1#、2#精炼炉北软吹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固定式除尘罩。
(3)设置4个除尘罩的除尘管道及电动调节除尘阀、手动除尘阀各4台,除尘管道分别就近接入二炼钢1#、2#精炼炉除尘总管。
(4)设置各除尘阀电控装置及线路,分别接入二炼钢1#、2#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在二炼钢干法操作室实现远程监控,并根据所监控的阀位信号(开阀个数、各阀阀位、各阀开度设置)与对应的除尘风机转速进行联锁控制。
(5)设置各移动除尘罩电控装置及线路,分别接入二炼钢1#、2#精炼炉控制系统,在现场实现手动控制,在精炼炉操作室实现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实现除尘罩位置与除尘阀按预设阀位联锁控制。
中标人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设计、迁移、改造、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系统单机调试、联动试车、冷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性能考核、质量保修及达产达标服务等内容的整体工程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招标附件。
2.4工期:
标段一 一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热负荷试车合格时间:2024年10月30日。本项目施工需与生产计划检修时间相配合。因承包人原因热负荷合格时间延误,自延误第7日起,每延误一日按3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标段二 二炼钢精炼炉软吹烟尘治理EPC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热负荷试车合格时间:2024年10月30日。本项目施工需与生产计划检修时间相配合。因承包人原因热负荷合格时间延误,自延误第7日起,每延误一日按3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2.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二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2)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应具备1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工的含有烟气除尘系统设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1)合同复印件;(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的相关内容、指标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内容、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盖章的证明。提供联合体业绩的以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为有效业绩。)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以下负责人不得兼任):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2家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19 日至2024年2月23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