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咸宁市行政区域内(含赤壁、嘉鱼、咸安、温泉、崇阳、通城、通山)电信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营业厅装修及空间改造施工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营业厅装修及空间改造施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墙面装修、吊顶、地砖、背景墙、灯箱及门头装修等。
1.2.2 项目规模:预估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 实施地点:湖北省咸宁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2.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
1.2.5 工期:接到比选人开工通知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2.6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8 质量要求:合格。
1.2.9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比选人的标准及要求。
1.2.10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0%(不含税折扣),折扣基数为《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定额》(2018年)。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资质、人员要求
2.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登高等)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咸宁市行政区域内(含赤壁、嘉鱼、咸安、温泉、崇阳、通城、通山)电信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营业厅装修及空间改造施工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营业厅装修及空间改造施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墙面装修、吊顶、地砖、背景墙、灯箱及门头装修等。
1.2.2 项目规模:预估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 实施地点:湖北省咸宁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2.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
1.2.5 工期:接到比选人开工通知后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2.6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8 质量要求:合格。
1.2.9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比选人的标准及要求。
1.2.10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
份额 | 中选份额 | 预估金额 (不含税) |
实施地域 | 份额分配原则 |
份额一 | 60% | 120万元 | 赤壁、嘉鱼、咸安、温泉 | 第一中选人 |
份额二 | 40% | 80万元 | 崇阳、通城、通山 | 第二中选人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资质、人员要求
2.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登高等)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以上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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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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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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