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湖北能源集团南漳清河80MW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漳县清河管理区清河农场一带,用地性质为坑塘水面,总占地面积约1430亩,规划装机容量约80MW(实际装机容量以设计院编制的可研报告为准),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水镜变110kV侧,外送距离约8公里。
2.2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为南漳清河80MW渔光互补电站项目本体及外送线路工程各项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人将根据所属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应工作。如部分专题不需要实施,采购人不支付该专题的任何费用。
项目本体及线路可研报告编制不允许分包,乙方交由第三人完成一项或几项前期手续的,法律法规有资质要求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项目。乙方确定分包单位后需向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明进行备案。乙方应就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报告编制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各专题按照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或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项目各专题的实施方案可行,并出版正式的专题报告。
2.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编制本体可研报告(含开展1:2000地形图测绘、地质初步勘察等),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书面通知启动工作之日起30日内;第二阶段:组织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他各项相关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各项前期专题的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办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书面通知启动工作之日起60日内。第三阶段:开展外送线路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各项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办理,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各专题工期要求需满足第六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规定中第四条第二项“项目的总工期,节点控制及开始时间”。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资质条件: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项8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综合性前期技术咨询服务或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报告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 ;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5财务要求: 2021、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6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 12 时(北京时间)。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湖北能源集团南漳清河80MW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前期专题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漳县清河管理区清河农场一带,用地性质为坑塘水面,总占地面积约1430亩,规划装机容量约80MW(实际装机容量以设计院编制的可研报告为准),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水镜变110kV侧,外送距离约8公里。
2.2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为南漳清河80MW渔光互补电站项目本体及外送线路工程各项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专项咨询或报告名称 |
1. | 1:2000地形图测绘 |
2. | 项目本体可研报告编制(包含地质初步勘察) |
3. | 项目线路可研报告编制(包含地质初步勘察及核准申请报告编制、评审) |
4. | 用地预审 |
5. | 规划选址 |
6. | 本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7. | 线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8. | 本体压覆矿产资源调查 |
9. | 线路压覆矿产资源调查 |
10. | 本体防洪影响评价 |
11. | 本体水土保持方案 |
12. | 线路水土保持方案 |
13. | 本体环境影响评价 |
14. | 线路环境影响评价 |
15. | 本体安全预评价 |
16. | 本体稳评 |
17. | 线路稳评 |
18. | 职业病危害评估 |
项目本体及线路可研报告编制不允许分包,乙方交由第三人完成一项或几项前期手续的,法律法规有资质要求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该项目。乙方确定分包单位后需向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明进行备案。乙方应就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报告编制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各专题按照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或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项目各专题的实施方案可行,并出版正式的专题报告。
2.3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编制本体可研报告(含开展1:2000地形图测绘、地质初步勘察等),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书面通知启动工作之日起30日内;第二阶段:组织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他各项相关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各项前期专题的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办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书面通知启动工作之日起60日内。第三阶段:开展外送线路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各项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办理,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各专题工期要求需满足第六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规定中第四条第二项“项目的总工期,节点控制及开始时间”。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资质条件: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项8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综合性前期技术咨询服务或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报告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 ;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5财务要求: 2021、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6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 12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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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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